平台入驻与交易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北京天智鲲鹏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天智鲲鹏商城(www.5ifbi.com)的平台自营业务与入驻商家业务。入驻方提交申请前应完整阅读本规则;提交申请即表示同意本规则及《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的相关约定。
一、平台经营模式与身份区分
- 平台同时存在平台自营业务与入驻商家业务。平台自营业务由北京天智鲲鹏技术有限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销售商品或服务,并依法承担销售者、服务者责任。
- 入驻商家以自身名义开设店铺、自主定价、自主履约并向用户直接销售商品或服务,平台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与信息发布服务。
- 平台在商品页、店铺页、购物车、结算页和订单页以“平台自营”“入驻商家”标识显著区分两种经营身份,不将入驻商家业务标记为自营。
- 平台自营不属于入驻商家类型,不适用入驻商家的角色分类与佣金规则。
二、入驻交易角色
平台内经营者按交易角色分为以下五类:
- 软件产品供给方:以自有或经授权软件,在平台向用户销售标准化软件、AI 应用、插件、模型能力;用户下单在线支付,平台代收并按协议分账结算,平台按订单收取技术服务费。
- 数字内容与数据服务供给方:在平台提供课程、模板、数据集、语料、API 调用额度等纯线上数字交付物;用户付费后即时开通权限或充值消耗,平台按订单收取技术服务费。
- 专业服务承接方:通过平台承接实施交付、定制开发、系统集成、运维、培训等服务,履约须人员投入;用户下单、服务商履约、验收后结算,平台按成交额收取技术服务费。
- 渠道分销方:经上游供给方或平台授权,在平台转售既有产品/服务,本身不研发;用户下单后由分销方或其上游履约,平台按订单收取技术服务费。
- 生态合作方 / 服务商:为平台内其他经营者提供代运营、支付、物流、技术支持等配套服务,不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成交;与被服务方线下或平台内结算,平台视协议收取席位或服务费。
入驻方应在申请时如实选择交易角色。平台根据角色、经营品类、主体资质和实际履约能力确定是否准入,申请提交不代表必然通过。
三、入驻主体类型与材料
平台接受以下四类主体申请:
-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公结算账户;部分类目要求一般纳税人资质。可申请五类交易角色及普通企业店、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卖场店。
- 非法人组织(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等):提交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隶属企业授权文件。可申请前四类交易角色,仅可申请普通企业店。
- 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可申请前四类交易角色,仅可申请个体店,一般无法升级为旗舰/专卖/专营店。
- 自然人/个人:提交身份证实名认证信息。仅可申请软件产品供给方、数字内容与数据服务供给方两类角色及个人店,经营类目受限,不能开设品牌店。
平台对入驻方提交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建立登记档案。证照原件或扫描件由平台留存,公众可通过商家资质公示页或客服入口申请核验。
四、经营品类与专项资质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适用于软件产品供给方、专业服务承接方、渠道分销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软件开发或信息技术服务,并提交软件著作权或应用权属证明。
- 人工智能应用 / 数字内容服务:适用于软件产品供给方、数字内容与数据服务供给方;提供生成式 AI 服务的,应提交生成式 AI 服务备案或登记编号、所用模型名称与来源,并作出内容安全审核承诺。
- 信息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适用于专业服务承接方;涉职业技能培训的,应提交对应办学或培训许可。未取得许可的暂不开放。
- 数据服务:适用于数字内容与数据服务供给方;应提交数据来源合法性承诺及个人信息处理合规文件。
- 数字商品与权益(虚拟类):适用于数字内容与数据服务供给方、渠道分销方;涉出版物的应提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涉视听、文化内容等应取得前置审批。未取得许可的暂不开放。
生态合作方/服务商不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成交,不适用经营品类列,按合作协议单独审核。新闻、出版、教育、医疗、金融、视听等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以及法律禁止在线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平台暂不接受入驻。
五、准入方式
- 开放准入:适用于标准化软件、AI 应用和数字内容,材料线上自检、机审与抽检相结合。
- 定向准入:适用于数据服务、虚拟商品、培训等涉许可品类,须先提交专项资质并接受人工审核。
- 邀约入驻:适用于专业服务承接方、生态合作方及头部服务商,须经线下尽调、白名单和单独协议。
平台根据交易角色、经营品类和资质情况确定准入方式,并在入驻协议或审核结果中告知入驻方。
六、资质核验与信息公示
- 入驻方应通过商家后台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和行政许可信息及证照扫描件,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平台核验后建立登记档案。
- 平台对入驻方信息至少每 6 个月核验更新一次;核验到期、信息变更或证照失效的,平台可暂停相关商品直至复核完成。
- 对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自然人入驻方,平台按季度统计交易情况,达到法定标准时提醒其依法办理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平台可限制其交易范围或暂停服务。
- 平台通过商家资质公示页公示商家名称、经营身份、交易角色、主体类型、店铺类型、脱敏营业执照号和核验状态,接受社会监督。
- 入驻方证照被吊销、注销、超范围经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平台将下架商品、暂停或终止合作,并依法保存记录、配合主管部门调查。
七、商品、定价与交易
- 入驻方对其商品和服务自主定价,平台不得强制统一价格。入驻方可通过商家后台自行维护商品信息和价格,平台保留审核、抽查和下架的权利。
- 平台对上架商品进行审核与日常抽查,审核内容包括主体资质、经营品类、商品描述、价格、交付方式和售后规则;发现违规的,平台可立即下架并依法处理。
- 入驻方不得销售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违法违禁或需要前置审批但未取得许可的商品或服务。
- 订单、支付状态、交付记录、发票申请和退款申请在平台留痕,依法保存交易记录。
八、佣金、结算与资金安全
- 平台按入驻协议约定收取技术服务费(佣金),具体费率、账期和结算方式以入驻协议及页面公示为准。
- 正式开展交易后,交易资金拟通过持牌支付机构的分账能力清分至各入驻方,平台自有账户不沉淀入驻方应得款项,平台仅收取佣金部分。
- 在本规则生效时,平台尚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支付通道未开通真实收款;本网站不开展需要许可的收费业务,在线支付不产生真实扣款。
- 许可证取得及支付通道正式开通前,平台不会以任何名义向入驻方或用户收取真实交易款项。
九、违规处理与投诉
- 入驻方违反本规则、入驻协议或法律法规的,平台可采取提醒整改、下架商品、限制功能、暂停结算、终止合作等措施。
- 用户或第三方认为入驻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通过举报与投诉入口提交材料,平台将依法处理并反馈。
- 入驻方对平台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诉,平台将复核并书面反馈。
十、规则更新与联系方式
- 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业务发展调整本规则,并通过网站公告或站内通知提前告知;涉及入驻方重大权益的,将提供合理过渡安排。
- 本规则未尽事宜,适用《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及入驻协议的相关约定。
- 客服电话:400-618-6162;邮箱:service@tizdata.com。
本规则版本:2026-11,生效日期:2026-11-04。